河北省连续五年将棚户区改造纳入民生工程 旨在改善群众住房条件
2022-08-31 18:34:47 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从省政府新闻办7月27日举行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2年上半年民生工程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我省自2008年以来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,特别是从2018年开始,连续五年将棚户区改造列为全省20项民生工程之首,持续保持强力推动态势,在改善群众住房条件、推动城镇化进程、助力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。
500多万棚户区居民圆了安居梦。截至2021年底,全省累计开工改造棚户区住房194.6万套,500多万棚户区居民告别了原来“脏、乱、差”的居住环境搬进新居,居住条件明显改善。棚户区改造也消除了棚户区公共安全隐患。
有力推动城镇化进程。各地以棚户区改造为突破口,在棚改腾空的土地上,高水平规划建设回迁安置房,同步规划建设周边道路、广场、教育、商业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,有力带动城市整体环境改善,提高了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。另外,在改善城市面貌基础上,提供广阔就业空间,同步实现“农民变市民”,真正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问题,实现了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。
有效助力经济增长。棚户区改造工程也是重大的发展工程,有效拉动了投资和消费,为企业发展、扩大就业作出了积极贡献。据统计,自2008年以来,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,全省累计完成投资超过5000亿元,为全省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赵国栋介绍,为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,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亿元,发行棚改专项债券239.5亿元,有力支持了棚改项目建设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结合实际、因城施策,将存量商品房作为棚改安置房重要筹集渠道,今年以来,全省通过直接货币补偿、政府购买商品房等安置方式,已安置棚改居民3158户。
下一步,我省将按照“抓投资、上项目、促发展”要求,继续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,严格把握棚改标准和范围,严格财政承受能力评估,在确保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基础上,提前谋划2023年棚改项目,指导各地“早谋划、早开工、早见效”,力争年底前再新开工一批,形成实物工作量,有效拉动投资,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、美丽河北贡献力量。